安拿起一支钢笔,托住傅屿的手背,他想不起来确切的字眼,凭记忆写下一句:临事,静气为先。
明明是非常正经的场面,沈悦慈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看得有点脸红心跳。
傅屿弯了弯手指,像是想攥紧,又立马松开了,盯着还没干透的墨迹。
“我能也给你留一个吗?”
简叙安伸出左手,傅屿握住了,在简叙安的手腕上画了个圆角矩形,很快,一只手表成型了。
呃,这回沈悦慈觉得嫌弃了,果然简叙安瞧了一眼,精准地点评道:“幼稚。”
考完试后的当天晚上,沈悦慈又在附近遇到过一次傅屿。那次倒是傅屿主动跟她打招呼的。
傅屿的旁边还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简叙安。简叙安朝她颔首致意,在她被帅晕之前,傅屿忽然问她要不要吃冰淇淋。
沈悦慈不知道傅屿在打什么鬼主意,反倒简叙安自然而然地将皮夹递到傅屿手里。
走到其他人听不见的距离后,沈悦慈对傅屿说:“我们很像两个小朋友拿到大人的钱包。”可惜他们早过了拿到零花钱就欢欣鼓舞的年纪,只是大人们不知道。
他们进了旁边的便利店。傅屿买了两盒雪糕,跟沈悦慈并排坐在窗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舀着雪糕,一只手将简叙安的皮夹打开又合上。黑色的皮夹昂贵干净,里面的卡和纸币叠得整整齐齐,就像简叙安这个人贯来给人的印象。沈悦慈要到在大学课程里学习了才知道,磨损指甲、扯线头、无意识地把玩某样物品,这些重复行为有其心理上的意义。此刻她只是隐约感觉到,傅屿在为某样事情苦恼着。
他们隔着玻璃看简叙安跟人交谈。
“难道帅哥的朋友都是帅哥吗?”沈悦慈忍不住感叹。
站在简叙安旁边的男人个子也很高,大夏天的一身黑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衬得唯一露出来的五官更出挑,沈悦慈感觉在什么广告里见过这张面孔。
“你们刚刚在干什么?”她随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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