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背起来,认真地向他证明自己的能力。
张恣勋苦涩地咽了咽口水,才依言搭上了宋今朝的脖颈。只是他和宋今朝的体型到底还是有差距,他只能滑稽地翘起脚才能不碰到地面。
即便如此,看似瘦弱的人还是把他背了起来,尽管不太稳,走得摇摇晃晃地还很慢,但还是尽量弯着腰往前走。他弓着的后背正好顶在张恣勋的胃部,正好能抑制住一些呕吐的感觉。
他趴在宋今朝长发拢住的颈侧,鼻尖盈满了他洗发水的味道。
沁人心脾。
他一向过得很糟糕,他的整个人生都很糟糕。但他已经习惯了,甚至对于这样暗无天日的日子已经麻痹、没有任何感觉了。但他现在又尝到了小时候第一次到他那位父亲家的时候那种怯懦、不甘的苦涩。
他有些羡慕那个叫做郑伦的人,人生一帆风顺,什么都不缺,什么都得到了。
宋今朝只是出于好心给了他一点点养分,已经让他深夜里回想起他的样子就已经甘之如饴了。可是这样的人是别人可以光明正大触碰的人。
他是别人的“女朋友”。
身下的身体触感十分柔软。张恣勋甚至手都不敢乱放,悬在半空中,整个身体都僵直在那,要用力而不敢用力。
宋今朝逞强着累得满头大汗,才把张恣勋背到了医务室楼下。一路上要不是大家都赶着上课,恐怕一个穿着女士校服的长发“女生”这么光明正大地背着一个大男人,非要被一路围观不可。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接受到了一路的注目礼。
宋今朝扶着张恣勋上楼,整个人都气喘吁吁的。
张恣勋似乎真的很难受,连走路都很勉强,只能低下头抱歉道:“对不起,我很重吧?”
他的话配上那样苍白脆弱的脸色无疑让宋今朝更加难过了。他连忙摇头道:“不,我不累的。”
张恣勋垂下了眼眸,俊美的五官看上去有些寂寥,但还是小声道:“对不起,每一次都会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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