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鸟掉落羽毛徒劳的寒鸦,借着偷来的美好,我似乎也成为了超级英雄的一员。被人们所喜爱的我,那只是我鹦鹉学舌来的待人处事,我根本不在乎谁爱我、谁不爱我。
即便是如此,可为什么他们在此刻看向我之前,要先看一眼莱克斯·卢瑟。
这就像摸大街上的狗之前先征得它主人的同意,算了,没必要仔细阐述我和莱克斯的关系。
红灯戒指告诉我,我应当让他们理解我的愤怒,理解,人与人之间是不会有感同身受这个词的。
而且我说过了,一切都没必要。
我的灵魂存在与否也毫无必要进行探索,一切皆为荒诞。
“你是想像他那样杀人吗?那就做吧,我会协助你…或者你想杀我..当然我很荣幸成为你第一个杀死的人...”莱克斯没来得及深度解读这场电影的本质,他试探着询问塞维雅是否只是想和主角有些关联,意思是她就是他。
她在借着这场电影告诉他,她心底的嗜杀已经无法克制了吗?
“我可什么都没做,我什么都没做!可是...可是...只会说那些杀人的话却什么都没做是不是很可笑啊!我是不是很可笑?!我是不是!很可笑!”我被困在所谓的不杀原则里,明明蝙蝠侠不杀人的原因是因为美国当年的漫画被污蔑成大多数孩子效仿式杀人的罪魁祸首,为了逃避家长的强烈指责,而商人们为了蝙蝠侠继续能出现在漫画里,为了继续售卖他,不得已把他改成了不杀人的人。
后面才逐步完善成所谓小巷噩梦,禁抢。
那我要真的杀了人呢?可这和看漫画把自己不喜欢的那一页撕下有什么区别。
哪怕我杀了他们,我也不是在杀人。他们不是真人。
“不是的,你不可笑。你让我心疼。”莱克斯拉她思想的飞跃,他连望其项背都难以做到,他不知道塞维雅为什么这么沉浸于电影世界里,她就这么厌恶她所存在的现实世界吗?她真的算是在爱蝙蝠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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