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得不重,但耳光所代表的羞辱意味令方屿白更加兴奋。
温锦堇坐到调教椅上,锃亮的皮鞋轻佻地挑起他的下巴。方屿白心头一紧,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温锦堇似乎只是想戏弄一下,转而踩上方屿白的肩头。
方屿白觉得自己疯了,如果姐姐还愿意要他,那哪怕是在现在这个颁奖礼上,让他像一条狗一样跪着,被姐姐牵着走,他也心甘情愿。
觉察到方屿白走神了,颁奖嘉宾轻轻地撞了下他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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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锦苼望着方屿白星星眼,感慨道:“这小子是真的有点帅气在身上,感觉要超过我了。”
“得了吧,他比你帅多了。”温锦堇不以为意地翻了个白眼。
“他帅你还分手,”温锦苼压低声音,凑到她耳边,小声低语,“你看他那副深情样,对着你说谢谢的时候,狗看了都得沦陷。”
说真的,当年要不是方屿白的这张脸,温锦堇怎么可能弥足深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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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是方屿白被前公司逼迫着参加一场酒局,温锦堇当然不在,毕竟这场酒局本身就是场低端的拉皮条大会,还请不到她,她也不稀得。
只是,很不凑巧,那晚,她不小心路过了那个包厢,一眼就看到了鹤立鸡群的方屿白。
和同行的人打听了一番,知道是几个小娱乐公司,一起联合拉皮条,里面的人都是些有点小钱的富婆和几个煤矿老板,特别喜欢年轻鲜活的rou体。
温锦堇摇了摇头,她从来不玩艺人,看上去都太过精明与功利,想要什么都写在脸上。
只不过,总有些传言,说她喜欢白白净净的小男生,简直是危言耸听,她喜欢的是个高、有肌rou的好嘛,这才带感呢,比她矮的男的,她是看都不想看。
只不过一直以来都没碰到真正合眼缘的,没想到,就这随意的一眼,她确定了,那个男生,是自己想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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