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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姓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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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杀张献忠者封侯(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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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在太庙对列祖列宗盟誓:

    凡诛杀张献忠者,若自始为明臣,可封公爵。

    若曾从贼者、后来反正,亦可封侯。

    此誓对除张献忠亲子之外,天下一切人有效。张献忠目前也没亲生儿子

    也就是说,哪怕是李自成杀了张献忠拿人头来献,也能封侯。

    崇祯到这一步也是彻底想通了:赦免李自成有什么好怕的?他真要是杀了张献忠,好歹也是把流贼势力削弱了一半,赦免就赦免了呗。

    大不了李自成要是真的再有狼子野心,下次再作乱时再讨伐他好了。不管怎么说能拿到这赏赐,张献忠已经先死了,流贼也分化内斗了,朝廷又不亏,何必吝惜赏格呢。

    做皇帝不能太刻薄寡恩。

    当然,崇祯还是有点忸怩,在太庙盟誓的最后加了一句:

    若是将来张逆已经兵败陷入绝境被围,其麾下贼子因势穷才临时起意、杀主来投。那就不能封侯,只能免除前罪、保证绝不追究。

    这也是崇祯最后的遮羞布,防止流贼“能抵抗就抵抗,到最后实在抵抗不了再杀主投降”刷功劳骗取侯爵。

    写得这么详细,也大大增加了太庙盟誓的可信度。相信天下流贼看到之后,但凡想求朝廷饶恕的,多少会掂量掂量。

    发布了太庙盟誓后,崇祯又补了一个后手堵漏:

    他让刑部侍郎加快对熊文灿案的审判。把熊文灿的罪名,坐实在“勾结张献忠”上,而把熊文灿招抚其他流贼后复反的罪名,统统删掉。

    也就是说,其他流贼的复反,也被皇帝钦定为“遭到张献忠裹挟”,而不是“本身就蓄谋已久想反”。所以熊文灿诏安他们的行为,也就能算罪。

    熊文灿历史上要到崇祯十三年秋决的时候,才被最终问斩。现在皇帝为了遮羞,也是提前几个月春天就杀了。

    斩立决,不待期。

    斩杀当天,京城菜市口围满了人,水泄不通。

    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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