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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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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四章 酝酿(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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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投入生产的措施。

    要知道,大周朝自立国之后起,百姓们除了要交赋税之外,还有一项义务便是服劳役。大到筑坝挖渠建城开山,小到地方衙门里跑腿送信看门扫地的小事,村镇之中防贼防火打更守夜的事情,那可都是要百姓出劳力来干的,而且是免费的出力。不但是免费的出人出力,连吃饭喝水住店的费用都是自己的,倘若损坏遗失了公物,还要自己掏钱来赔偿。

    大周朝百姓分为六等,以上这些所有的劳役都需要三等以上的人家来承担,原因很简单,他们能承担的起,他们能消耗的起。而其他的官宦、道观、寺庙、鳏寡、单丁、女户、未成丁户等一大批的人,他们是无需承担这些劳役的。鳏寡孤独单丁女户这些倒还罢了,毕竟情有可原。官户和寺庙道观这些,完全有能力承担劳役的,却也享有这份特权,这便显得极为不公平。

    并且弊端不在于公平不公平,而是劳役的重压集中在三等百姓之家,这会造成对这一类人的沉重的剥削。有时候,为了出这样的劳役,这些人家不得不放下自己手中的生意和土地去免费的为官府做事。这大大的影响了生产活动。而且这当中消耗的路费和时间却又直接导致三等以上户的负担沉重。

    这其中更是不时会有各种意外发生,譬如倘若劳役者运送一批物资去另外的地方,路途遭遇意外,被盗匪抢劫或者是遗失了。那么劳役者必须自己掏钱赔偿损失。这便直接导致了他们的破产以及对服劳役的惧怕心理。

    于是乎,便有各种怪现象发生,为了躲避劳役,上等户宁愿卖田卖地,宁愿把自己降为三等以下的贫困户,过着紧巴巴的日子,也不愿多种田多生产。便是为了钻朝廷政策的空子,逃脱劳役之事。道理很简单,生活虽贫穷,起码还能活命。倘若服劳役惹上了大事,那可是倾家荡产,全家没活路。两害相权取其轻,自然是选择能糊口活命最好。

    严正肃和方敦孺从这方面入手,那一定是想要更进一步的解放百姓身上的枷锁,让整个大周社会变得更公平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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