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极其潦草地画了三道横线,又照猫画虎,在旁边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娘”字。
然后一脸得意的看向身边的人,似乎在等着对方的夸赞。
不得不承认,这是越尔自打记事起,写过最难看的两个字。她师出名家,想要摒弃这么多年来的书法习惯,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祝卿安见状,还以为对方因为常年打家劫舍,所以没上过什么学。但这也不能算她的错。出身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如果有的选,哪个姑娘家不想安安稳稳地待在闺阁中享受父母的疼爱,谁又愿意每日在刀尖上讨生活呢?
想到这,祝卿安觉得对方那扭曲的字迹和粗狂的握笔都不是一件值得嘲笑的事情。她轻轻掰开对方的手指,将里面的毛笔取出来,随后挽起袖管,以正确地姿势为对方讲解:“笔是这样握的,看明白了吗?”
越尔表面上点头,可笔一到手里,又故意使坏起来。
下一刻,柔软的掌心贴上她的手背,那个李卿卿,起身站起,直接握住她的手,来替她纠正正确的姿势。
顶级的狼毫在蘸取砚台里的墨汁,将多余的扫去后,祝卿安借着刚刚的姿势,握着对方的手,在纸面上缓缓移动着。
一个娟秀的“沈”字赫然落下。
“别太用力,随着我的手感受就好。”祝卿安站在越尔的身边,呵气如兰,身上盈盈香气在空气中散发出来。
似乎是玫瑰。昨日她提过玫瑰露,应当就是那个东西。
玫瑰的花瓣是苦涩的,花朵的香气全部来源于最中间的花蕊。而祝卿安用过的玫瑰露,是将整朵的玫瑰清洗干净后,捣碎过筛,渗出的汁水熬制成凝露。所以她身上并非刺鼻浓郁的气味,是淡雅的馨香。
一如窗明媚的春光透过窗纸,映射在二人的衣袍上。和煦的温暖洒在二人周围,惬意又温柔。
越尔的手背上,少女的掌心柔柔软软地,从外侧包裹着她的拳,舒缓的力道带动着她的手臂,对方力度不算大,但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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